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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計劃

代購「海外家傭綜合保險」

「海外家傭綜合保險」是一份全面的保險計劃,讓聘有家傭並作為僱主的您能夠輕鬆無憂! 它提供廣泛而又切合僱主需要的保障項目,在遇上不幸時為您及您的家傭提供最貼心的保障。

保期 基本保障 自選附加保障
計劃 A 計劃 B
一 年 HK$710 HK$945 HK$235
二 年 HK$1,280 HK$1,580 HK$400

* 保費已包括政府徵款
年齡限制 :18至60歲(可續保至65歲)

保險計劃特點及保障:

賠償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對受僱家傭於工作期間生病、受傷或死亡而須承擔之法律責任。

忠誠保障
賠償僱主因家傭作出欺詐或不誠實行為而導致之實際現金損失。

門診費用
賠付因家傭生病或意外受傷須接受門診治療之實際、必須及合理支出。(中醫-不適用)
i) 門診
ii) 跌打或^物理治療(^需由合資格註冊西醫轉介)
iii) 註冊中醫師治療 (針炙及推拿除外) (僅適用於計劃B)

牙科費用
賠付家傭因患牙齒疾病而需接受緊急診治,例如口腔手術、治療膿腫、 脫牙或補牙之實際、必須及合理費用。

個人意外
賠償家傭休假期間在香港意外受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性傷殘。

個人責任
賠償僱主因家傭在工作期間疏忽而須承擔之第三者法律責任。

送返費用
賠償僱主在僱傭合約期內將家傭送返原居國家之費用。
i) 家傭因死亡而須將其遺體運返原居國家之實際費用(包括自殺身亡);或
ii) 家傭因患重病或嚴重受傷並經合資格註冊醫生證明不適宜工作,以國際航班(經濟客位)將其送
返原居國家之費用。

服務中斷現金津貼
傭主因家傭生病或受傷而連續住院三天或以上,並於其間需聘請臨時家傭,從第四天起每天可獲發
現金津貼。

改聘費用
賠付因家傭患嚴重疾病、受傷或死亡須被送返原居國家,傭主需改聘家傭之必須及合理支出。

癌症、心臟病及重大疾病附加保障
若家傭因癌症、心臟病、病毒性腦炎、中風或嚴重燒傷而須:
A. 住院接受外科手術或治療,其原有第二項住院及外科手術費用之最高賠償額將提升至每年
100,000元。 每個項目如住院費及雜費、手術費等之最高賠償額將會提升。
i) 住院費用及雜費
ii) 專科治療及相關費用
iii) 外科手術費用
iv) 麻醉師費用(高達外科手術費用之35%)
v) 手術室費用(高達外科手術費用之25%)
B. 在醫院(毋需住院)、持牌醫學化驗所或掃描中心求診、進行診斷、檢查或治療,可獲繳付相關費用。

主要不保事項
戰爭、恐怖活動、在香港以外感染之疾病或發生之意外(僱主貴任除外),受保前已存在之傷病、性病、愛滋病、自殺(送返費用及改聘費用除外)、自我傷害行為、懷孕、流產、分娩、精神病、神經紊亂、酗酒或濫用藥物。

適用於個別保障利益之不保事項:

第一項-僱主責任
肺塵埃沉著病、職業性失聰、間皮瘤、核能放射或因不依時賠償工傷之罰款。

第二項-住院及外科手術費用、門診費用、服務中斷現金津貼和癌症、心臟病及重大疾病附加保障
1.美容或整形手術(因本計劃保障範圍內受傷導致則除外)
2.定期體格檢查或在香港以外地方引起之任何治療費用

第三項-牙科費用
定期口腔檢查、洗牙、磨牙、鑲裝牙冠、牙橋、牙箍、假牙或在香港以外地方引起之任何治療費用。

第四項-個人意外
飛行(作為民航機乘客除外)、攀山、攀石、供氧設備輔助呼吸之水中活動、駕駛或乘坐電單車、競賽(跑步或游泳除外)、高危運動或活動。

第五項-個人責任
任何有意或蓄意行為、非法活動、食物中毒、在受僱地址或香港以外地方發生之任何事故。

#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之用,有關詳盡之保障範圍及條款,以保險公司英文保單為準。